窗台上躺着几片落叶,边缘已微微卷曲,失去本有的鲜绿。
树木的枝叶不再茂盛,逐渐稀疏。一些树枝已经裸露在外,显得有些孤单。树叶摇曳,偶有几片叶子挣脱枝头,缓缓飘落,进行一场无声的告别。
玻璃反射着微弱的阳光,显得有些冷清。
街上的车辆和行人匆匆而过,每个人都被自己的事情占据,很少能停下来欣赏这个世界。想仔细看个清楚,却看到高楼之间的天空,被分割成一块一块。
地平线模糊在灰蒙蒙的天际,那里山峦若隐若现,被一层雾遮住,仿佛是这个世界的边界。
这里不是冯彦的都市,但有冯彦的故事。
边找着歌曲边下床,按着床头柜上的稿子稳好身体,“哈啊啊……”打完哈欠,冯彦拖着还没醒来的身体站到洗手台前,他很高兴找到了合适的歌。嗯……古典乐,德彪西的《月光》。
端着灰色的圆形刷牙杯接水,挤出牙膏……巴氏刷牙法都被他印在脑子里了。冯彦费劲地挤出见底的洗面奶,“该换一个了,嘶……”上50块的东西对他来说买起来像把肉割掉一块儿。“贵就贵吧,要用挺久的,买个贵点的用着舒服些。”
洗漱完毕,7:43。冯彦看了眼床头柜上的稿子,
明天的冯彦先生:请你在起床后继续你的锻炼计划,还有80个俯卧撑和80个深蹲等着你。
冯彦说锻炼是他大学四年做过最不后悔的一件事,谁都可能背叛你欺骗你,但在锻炼这件事上,汗水永远是真诚的。
锻炼完,冯彦要开始准备早饭。他是个精致的男人,虽然手里的钱不多,但对生活品质的把控相当严格,租来的40平小屋被他打理的有条不紊,已经到了女生看了都要自愧不如的程度。
早饭是——蒸西兰花,两颗煎蛋,半根玉米和一杯热拿铁,拿铁是自己磨的,用他一周的稿费买的咖啡机。“零糖是最香醇的。”话是这么说,但不能排除他欺骗自己来控制摄糖量的可能。
冯彦对吃饭很讲究,每次都吃的七分饱,把握的比卷尺还准。这就得扯到他总结出来的道理了——饭饱思淫欲,吃得太饱会不想动,吃的太少了又没精神,像放了气的气球。早饭做的多了也就知道自己该吃多少了。 吃到正好,冯彦流利地将碗盘叠摞在一起,连筷子一起带到厨房,把碗筷刷好后开始做他该做的事。
冯彦打开他的木衣柜,这衣柜虽小,倒也足够便宜实用,里面摆着他的正装、休闲装、运动装。冯彦脱下睡衣丢到床上,拿出衣柜里的黑色半袖T恤和黑色西裤,又从衣柜的盒子里小心拿出一串银色项链戴到脖子上,扣出一指发泥慢慢打理发型。冯彦不认为这样墨迹,他觉得把自己打扮精致的作用,已经超过了大学那张学位证。
时值盛夏,整个世界都笼罩在一片蝉鸣声中,冯彦就趁着一声接一声的蝉鸣写他的稿子。对别人来说,蝉声可能会扰乱思绪,但冯彦不太一样,他天生就有屏蔽噪音的能力,随时都能专注起来,这点令他自豪,也因这部分原因萌生了当作家的念头,毕竟写好文章需要的不是一般的毅力。
冯彦喜欢边听纯音乐边写稿,不同风格的音乐能给他带来不一样的灵感,可能正因为这样,他的文章没有固定的风格,想哪写哪,这就导致他的读者群众不太稳定,能不能赚到钱全看天意。
“没关系啊,我只是喜欢写东西而已,深见夏彦大师说过,‘把一生投入一件事情,该来的自己就会来’。”说罢,冯彦盯着自己的稿子,回忆起一则新闻的细节。
“天顺县深蓝珠宝行遭遇了一起抢劫杀人案,凶手具有极强的攀爬搏斗能力和反侦察意识,侦察专家在现场发现了一支自制手枪和两发编号52·22的弹壳,经查为越南款式的弹药,各侦探专家汇集侦查后一度认为是某退役特种兵所为。根据推算,凶手从珠宝行三楼潜入,剪断位于电话室内的信号线,其后……”
冯彦将肘架在桌上,双手合掌,把自己置身现场,嘴里念念有词:“随后凶手趁夜抢劫,撂倒了两名保安并将其射杀,在一楼商品区大肆抢掠后翻窗逃走,在混乱中遗留了一顶黑色针线帽和一只橡胶手套,但警察未能从中提取出有效信息。”至今,案件仍未侦破,这起案件被称为天顺县第一大悬案。
作为推理小说的受众,冯彦对这样悬疑的新闻有很强的兴趣,跟看热闹不一样,冯彦更多的是揣测犯罪凶手的动机,进而改编成小说。他觉得小说是好东西,跟大学里不知何用的函数相比,小说展现的人间百态更让他受益。
冯彦整理了一下思绪,端起桌上的水杯递到口边,然后继续写他的小说。为了使小说的情感显得真实,冯彦喜欢将自己带入主角的视角,也就是凶手视角,尽管这么写会被人当成变态。
我翻出窗户后内心极其不安,“我又杀人了”,我这么不断对自己说。我发了疯似的地跑到家门前,喉咙像被烤干了一样,头痛欲裂,一阵又一阵黑暗想要淹没眼眶,我拼尽全力稳住身子后,哆嗦不停的手掏出兜里的钥匙。“滴铛……”这是我这辈子听过最刺耳的声音。“呜……”颤抖着蹲下,捡起钥匙,“咔咔……”终于把钥匙插进孔里……
我在门外蹲着,感受不到身旁的一切,夜的黑暗包裹着整个世界。我只想哭出来,任凭眼泪喧嚣我的堕落,残败和深埋心底的懦弱,我咬牙没让自己哭出声,就这么十分钟,二十分钟,三十分钟……
一个小时四十分钟后,我知道自己的眼睛已经流不出泪了,抖了抖背,转身再看一眼这白洁的月亮,嘴角自己颤动起来,我扭动钥匙,走进屋,一步步踏进这牢笼……
冯彦抬起头,他眼中依旧是那一轮圆月,缓缓地站起身,“唉……”他洗了把脸,看着镜子里的自己。“既然是抢劫案,凶手很大可能是因财作案,最好写一个贫穷悲惨的童年,在染上赌瘾,输光家产后,走上了抢劫甚至不得不杀人的路子,至于结尾,让我想想……”
冯彦就这样将新闻慢慢改写成小说,乐此不疲。
埋头写着写着,不知不觉就到该吃午饭的时间了,冯彦深吸口气,刚准备下楼,就听到警笛呜喂呜喂的声音。“出事了?”冯彦有些诧异,警局就在楼下100米不到,如果出事了就是在他的小屋附近,冯彦联想起珠宝行抢劫案的事。“凶手身高大概一米七上下,可能有一个四到六岁的女儿……”冯彦回过神来,摇了摇头,“跟我没啥关系,别耽误了吃饭”。冯彦打开门,一步一步的走下楼。
楼下,天天快餐店。
“一份鸭腿饭,少米多青菜……”冯彦坐到他常坐的位置,紧接着就响起一道女声,“跟刚才那个人一样。”冯彦有些惊讶,他是减脂才这样吃饭,这里还会有跟他一样减脂的女孩儿?
他回眼看去,台前站着个散发女孩儿,上下打扮的很精致,穿着纯白衬衫,下装是藏青色宽腿裤,一眼毕业大学生的样子。冯彦移不开眼睛,而那女孩儿也正盯着他。
四目相对,冯彦心头一颤,嘴唇不自觉地张开,半天挤出一个字,“你……”
我身处此世的尽头,阳光温暖地洒落,风摇动着花朵。
冯彦谈过两次恋爱,都是在大学里的事情。他对恋爱这种事情早就袪魅了,因为两次恋爱都没有好结果,让他怀疑自己。他只能解释为“时候未到”。
“现在还有这么多该做的事没做,哪有心思去管女人,如果没有女人适合自己,那就是命中注定。”冯彦是这么解释的,毕竟这不是他能决定的事。
但现在,冯彦很希望这个女人能对他一见钟情,最好还能主动一点。
那女孩儿注意到冯彦的目光,嘴角略微上扬,朝他走来。“死眼,怎么自己一直盯着人家”,冯彦生怕这女孩把他当成变态,但实在是移不开眼睛。
“你……你好”。
冯彦略微点头,故作矜持地往后挪了挪。
“你好”。
女孩儿微笑着走到桌边。
冯彦觉得此时一定有什么他能表现的地方,反应过来,冯彦就站起身走到对面拉出了椅子。随后向左跨一步说,“请坐”。
女孩笑了笑,坐在被拉开的椅子上。
扶着桌角坐下,意识到女孩盯着自己,冯彦有些慌了神,他暗自庆幸自己早上好好打扮了一番。清了清嗓子后,冯彦伸出手。
“你好,我叫冯彦,深见夏彦的彦,你呢?”
“我姓简,简忆卿。总觉得在哪见过你,有印象吗?”简忆卿伸手,两人握了一下,脸上都多了丝红晕。
冯彦挠挠头,“你在天顺大学吗,我是那的毕业生。”他在大学有些名气,但没听过还有简忆卿这号人物。
“我就说嘛,大学听说过一个叫冯彦的学弟,据说是个文才,辩论会的同学老是提起你,没想到今天在这遇上了。”
“过奖了学姐,努努力而已”。
冯彦大学里参加过几场辩论赛,打得很成功,学校里传过就算是“太阳从西边出来”这种辩题都能打赢。冯彦觉得,辩论赛需要他,他就去参加,至于成绩,交给天意就好。
坐着归坐着,冯彦的眼睛却一直盯着简忆卿,简忆卿扭头,觉得有些尴尬,便换了个话题:
“你现在在做什么,找工作了吗?”
服务员端上了两盘饭,冯彦边接过边回答,
“我啊,喜欢自由一点,还不想在体制内,暂时接点稿,平常写写小说文章,赚点稿费,不多,但是够自己用的”。
冯彦说完拿起筷子吃饭,听简忆卿介绍:
“我在十字街南边的警局那,暂时在侦察组工作,往专职侦探的方向发展。”简忆卿说完也拿起筷子准备开动。
“侦探啊,我觉得侦探很好啊,工作很自由吧,每天都能接触很多有意思的事情。”冯彦抬头看了她一眼,又说“没看出来,简学姐有这志向啊,当侦探不简单呢。”
“没关系,我只管放手去做,剩下的交给天意就好”。
“有点耳熟,像是深见夏彦说的”。冯彦看过很多书,深见夏彦是他最喜欢的,孤独宁静的氛围简直写到他心坎里。
“你也看他的书?我喜欢看那本……孤交……”
“《孤交独错》……”
“对!”
喜出望外,像是见到了知己,不,就是见到了知己。
“相见恨晚,简小姐”。
……
简忆卿眼中的冯彦模糊了几分,她有些激动,大概没人能理解她此刻的心情,遇到一个和自己有着同样品味的人的心情。
简忆卿探头问冯彦:“你写小说来着?我也喜欢小说,村上写的《挪威的森林》《国境以南……”
“《国境以南,太阳以西》”冯彦接上她的话,简忆卿说的这几本他都看过。简单几句话,就已经有了“同是天涯沦落人”的感觉。
“我们的胃口还挺对的,是这样,我最近在写推理类小说,但是第一人称叙事,有机会的话,可以给你看看稿子”。冯彦扒拉着盘子里的米饭,边吃边说。他说话时镇定自若,但心跳已经飞跃珠穆朗玛峰顶了。
冯彦已经快吃完了,简忆卿才刚动两口。
“第一人称……推理小说?感觉有意思”。简忆卿稍微想了想,这样的题材确实不多见,更何况是冯彦自己写的,有机会一定要见识一下。
“对了简小姐,你是警员对吧,不知道几年前的珠宝行盗窃案你听过没有,那个案子啊,可是……”。
正在冯彦讲自己的题材时,简忆卿的电话响了。
“喂,怎么了?”
简忆卿眉头微皱,低头应和两句。
十几秒后,简忆卿抬头挂断电话,朝冯彦说:“不好意思冯彦先生”,说着从兜里拿出笔,并撕了张纸条,在上面写起东西。
“这是我的手机号,现在有点急事,我们有机会再聊”。说完把纸条递给冯彦,转身留下他和吃了两口的饭,径直走出门。
冯彦有点没反应过来,他想大概是工作上的事情,毕竟警察要面对很多突发情况。没想那么多,冯彦低头看着手里的纸条:
“182×××××××× 简忆卿”
把纸条折好塞进兜里,冯彦几口扫完盘里的米饭,站起身走去前台。
“老板,拿两个塑料袋”。付了两个人的饭钱后,冯彦回到餐桌旁,将简忆卿的饭装了进去。
“这么好吃的东西可不能浪费了啊”。
冯彦掂着饭走去警局,这地方他天天路过,但就是记不住警局的名字。
距离很近,走了几分钟就到了,冯彦看着警局的门面,“天顺县公安局……”冯彦敲了敲门,走进去,里面只有两个值班的男警员。
“打扰一下,这是简小姐的饭,他刚才好像有事被叫走了,如果她回来晚的话,麻烦提醒她热一下”。
一名警员点头,“好的,麻烦你了”。
冯彦刚出警局,就听到身后有人嘀咕。
“简警员有对象?”
“她不是说自己单身吗?”
“我靠,藏这么深啊……”
冯彦摇摇头,往他的40平小屋走去。
冯彦刚进屋就掏出手机,添加了简忆卿的电话号,又搜了简忆卿的微信。
“忆尽卿空……好文艺”。头像是她的自拍,在海边拍的,只露了个头。能看出来背景是海滩,海滩上有一架沙滩椅。
“海边的卡夫卡?”
添加好友,“你好,简小姐,我是冯彦。”
冯彦按下发送,心里松了一口气,接下来就是准时准点的休息了。冯彦躺在床上想着刚才发生的事情,想睡但睡不着。睁眼看看自己的好友申请通过没有,有些期待的打开手机,又有些失落的关上。
“我这是怎么了”,冯彦揉了揉脸,强迫自己什么都不想,就这么熬着时间。
另外一边,简忆卿出店门后,身穿便装就开着自己的奥迪TT去了案发现场。
新苑商铺内。
门外站着一圈警察,里面有几个侦察组的同事。简忆卿跨过封锁线往里走。
“什么情况,刘队。”
刘队眉头紧皱,扶着下巴。“抱歉在你休息时把你叫来,情况有点复杂,商铺昨晚被偷窃了,值钱的东西全被偷走了,案发现场很狼狈,附近的监控基本都被毁坏了,凶手的反侦察意识不一般。这案子有点棘手,我们人手不足,现在需要你的帮助。”
“我理解,刘队。”没说太多,简忆卿开始搜集证据,凶手什么都没留下,附近的监控被破坏,只能通过大致的时间逐渐排查,这是个相当大的工作量。
人生无常,上一刻还在和冯彦闲聊的简忆卿,现在就要面对棘手的工作。
排查工作持续到傍晚,“凌晨一点十三分,有名黄衣男子在新苑附近,行为可疑。”但是这黄衣男子距离监控较远,看不清具体面貌特征。“嘶,难办”。
队里的王警员掏出手机,“简警员,给你看看这个。”
“我的……盗窃之路?谁会写这么离谱的东西,是小说吗?”
“简介,第一人称推理小说……”
“作者,冯大彦?”
木桥上,沉积的尘埃,终日沉默邮筒终日泛着红色,插着风车的婴儿车,一直在街头停着。
午休后的下午总是带着一丝悲凉凄清,冯彦睁开眼,好像进入了秋天,世界被蒙上了一层淡黄。
灰暗阴沉的地面,
莲叶聚拢摇曳。
莲叶笨拙,
发出漱漱声响。
下意识地掏出手机,15:50。
虽说睡了一个多小时,但午睡这东西不像休息,更像熬夜,时间越长越没精神。
“都怪简忆卿啊,没睡好觉。”冯彦抱怨两句,又觉得这么说不太好,摇了摇头,去卫生间洗了把脸。
没睡好觉,冯彦一分钟打六个哈欠,实在没办法,这状态没法工作。
去楼下转转吧,冯彦想着。这房子刚租不久,还没来得及在附近仔细转转。
下午四点的天还算热,路上没有多少人。冯彦漫无目的地乱逛,就算迷路了也没事,导航天天快餐店就行了。
拐过两个路口,冯彦看到路上有两辆警车和一排警察围着个铺子。“壮观”,冯彦嘴里说着,开始想象小说里罪犯被逮捕的画面。
他们来抓我了,就算我把自己当成“杀人凶手”,我也还是不想被抓,怎么办,怎么办,怎么办,怎么办……
警察进来了,什么也没说就把手铐抵在我背后。妻子很不解,她心里大概全是对我的怀疑。她不停的喊“我什么都没干,我什么都没干……为什么抓我,为什么抓我……”
……
我被带到审讯室,他们向我问话,我什么都不承认。
妻子在警察口中了解到我的恶行,她估计失望透顶吧。
一次又一次的审讯,我依旧面无表情,直到……
他们告诉我“六条人命”,“家属自尽”……
脑中一直有一个声音告诉我,“六条人命”“六条人命”“六条人命”……
我觉得头晕恶心,牙痒难耐,身体烫伤般,越来越热。好像回到了盗窃的那个夜晚,亲手终结两个生命的晚上。
我没能控制住自己,脑中的声音占据了全部。
“我是凶手!”我站了起来。
刺眼的光线照着我,但很快就不见了。脑中的声音也不见了,我光明正大地做了凶手,这种感觉我想象了无数次。
妻子在远方盯着我,她的眼睛,像深渊……
把意识拉回现实,冯彦觉得此行不虚,这些灵感大概足够明天的写作了。
冯彦想了想,这里和餐厅这么近的距离,简忆卿被叫走的话……
他凑近看了看,门口被几个人围着,只能透过人群看到门面,新苑商铺……
他想凑过去看看简忆卿在不在,但现场被封锁了,他探头望了一圈,没看到简忆卿。既然简忆卿不在,这地方也就没啥好看的了。
冯彦开始往回走,打算再转转,买点菜回家做饭。
5:20,路经天顺公园,冯彦来了兴致,打算在公园转一会儿,收集点灵感。找到一张长椅,坐下觉得无事可干,冯彦恨自己没有拿本书,耽误了这么好的时间。
冯彦稍微坐了一会儿,翻开手机看他的好友申请。
“还没通过啊……”冯彦叹了口气,随即起身。
他把双手插进裤兜,踮脚刚走两步,一个清澈的嗓音叫住他:“你——好——!!”
冯彦站在原地,回头看了一眼,“你好!!是冯彦吗?”冯彦低头看着她跑过来,是个大概一米六五的女孩,留着略显俏皮的刘海,穿着蓝色麻布连衣裙,两只手还压着裙边。
“你好,认识我吗?”冯彦歪了歪头。
女孩往前探了一步,“冯彦师兄!哇,真是你,我是辩论会的陈弦,咱俩还组过同一队呢,当时抽签把我吓坏了,还好咱们是同一方的。咱俩是一届的,正常的话,你也毕业了吧。”
冯彦眯起了眼,陈弦?怎么没印象呢,但他不喜欢扰了别人的兴致,“辩论会啊,好像有点印象,找我有事吗?”冯彦实在想不起来,好像辩论会的同学一个都不记得,只记得指导老师的大脸。冯彦想起“男人的嘴,骗人的鬼”,不免一阵心虚。
“我觉得在这遇见还挺巧的,想请你……能不能给我一个联系方式,我家离这不太远,有机会的话,可以请你出来一起玩啊。”女孩一会儿瞅着冯彦,一会儿瞟向其他地方,不知道是害羞还是怎么。
冯彦还没反应过来,翻着眼皮一直在想陈弦是哪号人物,脑子里的水抽干了都没想出来。
见冯彦没反应,陈弦有点急,扯他袖口:
“冯彦师兄?”
冯彦回过神来,忙打开手机,把好友码露出来。
“这是我的微信……”
陈弦早有准备,立马扫上码添加好友,说了句拜拜,眼都没眨就像追风一样跑了。
……
冯彦独自在风中凌乱。
冯彦又叹口气,他有点理解不了眼前的事情,莫名其妙被人要了联系方式。
冯彦楞了一会儿后想起自己还要买菜,便走到楼下的小卖部买了两块钱的生菜和两块钱的豆腐。
他的小屋在五楼,夏天比较凉快。他到楼下时,天已经要黑了,隐约看到两名警员在楼下站着。
简忆卿在看到冯彦的小说后想起了什么东西,拿着手机到档案室比对。“深蓝珠宝行盗窃案,难不成……”
“这次新苑的作案手法和两年前的深蓝珠宝行盗窃案有很多重合,我们通过现场遗留的物证和两年前的进行比对,通过进一步排查,确定了凶手就是天顺县人,只有进一步扩大搜索力度,找到指纹或发丝这类更有效的物证才能确定凶手。”
“至于这个冯大彦……”
简忆卿提起这个名字就想憋不住笑,清了清嗓子。
“带过来了解一下比较好。”刘队的声音。
简忆卿扶了下额头,她想过很多种再见的方式,只有被带到警局这一种让她不禁失笑。
工作暂时告一段落,值班的警员指着桌上的塑料袋告诉她:“简警员,中午一个男的给你送来的,你对象?”
简忆卿想了想,不禁又笑了,“不是,一会儿他就该来了。”
简忆卿开始热她的饭,警员听完挠了挠头,“来送你回家?这样的话,看来还是我不够努力啊。”
简忆卿默然,自顾自热着饭。
热完饭,笑着拿起手机给冯彦发了条消息。
“我们排查监控找到了冯某的住所,眼下很有必要让他来一趟,能把犯罪现场写的这么详细,写得这么代入感情,要么是凶手或亲信,要么是当侦探的料子,不管哪个,请他来坐坐。”刘队站在办公区最中心,背着双手。
出租屋楼下,冯彦走过去立马被拦了下来,“冯彦先生?”
冯彦脑子又短路了,怎么这么多人认识自己?“我当上明星了吗,怎么突然一堆人认识我了”。
先是中午碰上简忆卿,下午在公园又被想不起哪的陈弦认出来,现在连警察都知道他的名字。
“现在不好解释,麻烦你跟我们走一趟。”
冯彦总觉得自己像做坏事被抓了,被两个警察带上了车。
冯彦在警车上看了眼手机,发来两条消息:
心弦:
你好,冯彦师兄!
还有一条:
忆尽卿空:
欢迎你,冯彦先生。【微笑】
空气中流动着蜜香,并非实体的蜜,适合平日品尝。
两分钟后,车到了,毕竟小屋距离警局确实很近。虽然不知道警察带他来干什么,但身正不怕影子歪,他确定自己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。
“下车吧,冯彦先生”,一名警员拉开门。两名警察一左一右把冯彦夹在中间,越看越像逮捕犯人。
“没想到这地方一天能来两次”,冯彦撇撇嘴,这回他算记清楚了,天顺县公安局。
进警局的一瞬间,他好像真的变成了犯人。但没时间让他东想西想,现在更重要的是简忆卿,冯彦脑袋里有很多疑惑想问她。
“欢迎你来”的意思就是把冯彦带来警局,至于冯彦怎么想,交给刘队解释就好,简忆卿也想看看这种场合下冯彦会是什么反应。
“来了”,刘队颔首,伸出一只手到冯彦身前,“你好,冯彦先生。”
刘队梳着大背头,脸廓分明,穿着浅蓝警察制服,看起来40岁左右,依旧一身肌肉,全然成熟男人的气魄和老练。冯彦右脚往前跨一步,伸出右手,“你好”。
冯彦扭头四下打量,想看看简忆卿在哪。他瞟到一个白衬衫的女人在低着头吃饭,那应该就是简小姐。
冯彦咳了一声,“找我有事吗,警官”。
“这样,冯彦先生,我们在调查新铺盗窃案,如果你对两年前的深蓝珠宝行盗窃案有印象的话,应该知道我们叫你来的目的”。刘队摆摆手,示意两边的警员离开,随后带着冯彦往接待室走。
办公区的一个警员抬起头,看了眼冯彦,“咦,这不是简警员的男朋友吗,他就是冯彦?”说完往简忆卿那看了一眼……简忆卿只管勾着头吃饭。
“我不会因为写小说被当成犯罪嫌疑人了吧?”冯彦想了想,如果真是这样,连警察都怀疑他是凶手,那绝对是对他写技的一种赞美。
冯彦被刘队带到了接待室,他的心情有些复杂,深吸了一口气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。
刘队抽出一把椅子,示意冯彦坐下,而自己坐在对面。“冯彦先生,我们在调查新苑盗窃案,而你似乎对这起案件有着不寻常的了解。”刘队的声音平静而有力。
冯彦皱了皱眉,“我不了解什么盗窃案,我只是个写稿的,闲着没事坐着写写小说而已。”
刘队点头,从桌上拿起一份文件递给冯彦,“这是你的小说稿,我们发现里面的内容和我们正在调查的案件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。”
警方已经看过冯彦的小说了,甚至专门打印出来分析。冯彦接过文件,虽然早有预料,但被逼着看自己的小说,冯彦还是忍不住笑。
的确,小说中描述的犯罪细节和警方正在调查的案件有很多相似。
“这只是一个故事,警官,我的小说都是虚构的。嗯……这么说也不对,根据事实改编的,深蓝珠宝行盗窃案,天顺县的大悬案。”
刘队凝视着冯彦。“我们当然希望如此,冯彦先生。但是,我们需要排除所有可能性。”
冯彦点了点头,“我会配合调查的,顺便问一下,简警员在吗?”冯彦扭头看了看,撞上了简忆卿的目光。
简忆卿拿纸擦擦嘴,看着冯彦,忍不住笑出来。她站起身,走到刘队和冯彦身边,“刘队,我觉得这是个误会。冯彦是个作家,他的小说的确真实很有代入感,但都是编出来的。”简忆卿说完,把手搭在冯彦肩头上。
刘队看看简忆卿,又看看冯彦,想起晚上的事,警局的同事聊了一晚上简忆卿,说她交了一个男朋友,刘队想到这好像明白了什么。
“你俩……一对儿?”刘队表情稍微有些夸张。
冯彦没憋住,扑哧笑了一声,简忆卿黑了脸,伸手拧冯彦的肩膀,低着头只管使劲拧。
“疼疼疼!”
冯彦被拧的脸直往上翻。
“给我聊正事”,简忆卿拧完冯彦双手抱胸,以母性的威压向冯彦和刘队发号施令。
“是!简小姐……”冯彦疼的直往后倒,差点立正了,但还是嬉皮笑脸的回答。
刘队跟冯彦同在男人阵营,低头小声笑了下。
简忆卿从冯彦手里夺过文件,猛拍冯彦刚被拧的左肩,“老实交代,怎么写这么逼真的。”
“嘶……我了解点犯罪心理学,大概从凶手的角度出发,设想犯罪动机和行为模式,写不出来就去看新闻报道,基本上就能构建出来完整的故事了。”冯彦忍着疼解释。
“不扯东扯西了,冯彦,我们暂认定你是无辜人员,站在这个立场上,帮我们分析一下物证吧,想必对你来说不是坏事。”简忆卿说完和刘队一起往资料室走。
冯彦站起身,跟着两人的背影一直到走廊最里边。
“深蓝珠宝行盗窃案物证册”,“新苑商铺盗窃案物证册”。
冯彦沉思,“罪犯在现场留下了什么痕迹?除了被偷走的物品,还有什么异常?”
刘队拿出一份物证清单递给冯彦,“这是我们目前收集到的所有物证。你看看有没有什么想法。”
冯彦仔细查看物证清单,他的目光停在了一条记录上,”这条记录什么意思?‘现场发现一枚不明指纹,与数据库中的指纹均不匹配'?”
“这是我们在案发现场发现的一枚指纹,但是与我们数据库中的所有指纹都不匹配。我们排除了商铺人员,最有可能是凶手留下的。”
简忆卿点了点头,“我们还没来得及将指纹与全国的指纹数据库比对,这指纹只有半个,估计没什么大用。”
“这里还有一条记录,‘现场发现一张面值500000的残破越南盾'。”
刘队回忆了一下,“在商铺的角落里发现的,我们还没有找到它和案件之间的直接联系。”
冯彦皱了皱眉,“越南盾...现场为什么会有一张越南盾纸币?”
“对了,我记得之前的深蓝珠宝行盗窃案中……好像,凶手用的52·22子弹,是越南弹药。”
刘队拿册子一张一张翻着,“52·22弹壳,和一支自制手枪。”
“有必要去复查一下近几年的越南过境记录,这俩案子绝对有联系。”
冯彦有种当上了侦探的感觉。
但冯彦还是冯彦,他没有侦,也没有探,这么点证据实在看不出什么端倪。
大概过了半个小时,刘队看冯彦干瞪眼半天,带他出了资料室。“这只是初步的排查,冯彦先生,我们还会进行持续几轮更大规模的侦察。这次麻烦你了,也感谢你给我们的工作带来进展。”
冯彦不经夸,一夸就飞天上。
“没有没有,不麻烦不麻烦,警官……唉……”冯彦看到刘队身后的简忆卿盯着他,感觉她有话要说。
“能和简小姐单独说会儿话吗?”冯彦看着刘队。
“好,”刘队上前一步,压低了嗓子,“这姑娘性子稳重,家里也宽裕,前途宽着呐,能看上你算便宜你小子了,记着别干伤天害理的事,我就这一条建议。”刘队拍一下冯彦的右肩,打开门走了出去。
“我们去外面说吧。”简忆卿低头走出门。
果然有话要说,冯彦窃喜。
晚上的风很凉快,吹得人惬意。冯彦被简忆卿带着出了警局,在不远的地方停下。
简忆卿勾着头,“咱俩今天才刚认识,就把你牵扯进来这么麻烦的事情里……实在不好意思啊”。
冯彦被风吹得很舒服,更何况还跟简忆卿待在一起,“简小姐,”冯彦低头盯着简忆卿,路边的灯光照着简忆卿的半边 脸,“我喜欢写小说,喜欢我所热爱的事情,我更喜欢的是,有合适的人和我一起做热爱的事情。”
风吹起简忆卿的头发,让冯彦仔细看她的脸。“晚风在分享的时侯才最有意义,对吗,简小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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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作者:naod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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